林姓男子偽造知名上市電子公司印章、代表人,自行編撰「員工餐廳供膳業務合約書」,找上母親與梁姓友人合夥經營的便當店,謊稱有大公司要長期訂購便當,但需先投入15萬元履約保證金;梁信以為真,交付現金、連續二月交付價值近百萬元的便當,結果根本收不到錢,報警後才知被騙,都是林搞的花樣。由於林母原諒兒子又協助談和解,新北地院將林依詐欺、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判決指出,有詐欺前科的林姓男子得知母親與梁姓友人在新北市樹林區開設便當店,2015年9月中旬,他在網咖店搜尋樹林區一帶的企業,找到一間知名上市電子公司集團,並查出代表人姓曹;他先以該間公司的名義,用電腦用自行繕打「員工餐廳供膳業務合約書」。隔月初,林請刻印店人員偽刻該間電子公司與曹姓代表人印章,並在合約書簽名、蓋章;同年11月2 日中午,林持合約書至便當店,向母親的梁姓合夥人佯稱幫便當店談妥,跟大公司簽約,但梁要再投入15萬元,供作履約保證金,梁交付後,2016年2 月、3月分別將價值共計27萬元、64萬元的便當交給林。原本林姓男子母親與梁姓合夥人還稱讚林幫便當店談到大生意,但事後向林要錢,林卻支吾其詞,始終拿不出來;梁報警提告後,才知被騙,全是林一手主導策畫,該間電子公司根本沒有向便當店下訂單,交給林的便當也不翼而飛。法院審理時,林承認犯行,母親又出面幫忙求情,表示她也可以代表便當店,她原諒兒子,並協助與梁姓友人達成和解,會償還梁總共83萬6千元的損失;法官因此將林依詐欺、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林姓男子偽造知名上市電子公司印章、代表人,自行編撰「員工餐廳供膳業務合約書」,找上母親與梁姓友人合夥經營的便當店,謊稱有大公司要長期訂購便當,害便當店出貨近百萬元的便當,卻收不到錢。示意圖/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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